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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看来打扰你们了。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哈洛德小姐。我在走廊那边遇到自由女神,她似乎以为您独自一人,格兰特先生。”

格兰特毫不费力就猜出了自由女神是谁。玛塔说她正要走,不管怎样,眼下布伦特是更受欢迎的访客。她愿意让他们追捕一个杀人犯的鬼魂而不打扰他们。

布伦特礼貌地向她鞠躬,直到她走出门口。他后退坐在客椅上,带着一个英国人才会有的、在女士离桌后回到自己位子上时面露的完全一样的神情。格兰特不知道这位受女性支配的美国人,专心地参加男人聚会,是否还能潜意识地感到宽慰。当布伦特问到奥利芬特的进展时,他回答说,他发现卡斯伯特爵士简直清醒得令人钦佩。

“我已经偶然发现了谁是猫,谁是老鼠。他们全是王国可敬的骑士。威廉·凯茨比和理查·拉特克利夫(2)。凯茨比是下议院的发言人,而拉特克利夫是苏格兰和平委员会的委员。真是奇怪,这些词语的发音怎么会变成恶毒的政治押韵诗了?猪当然是指理查的徽章,白公猪。你常去我们的英国酒吧吗?”

“当然,我认为,这就是干您这一行比我们更胜一筹的原因之一。”

“看在啤酒的分上,探究公猪就免了吧。”

“我可还谈不上原谅,不过打个折扣吧,是不是可以这样说?”

“你真是宽宏大量。好吧,你还有什么东西得打折扣的。他哥哥是美男子,而他却是个驼背。由于二人的对比,所以你推测理查憎恨他哥哥,据卡斯伯特爵士说,驼背是虚构的,他萎缩的手臂亦然。他的手臂并没有明显的畸形。至少并不要紧。他的左肩比右肩低。我说完了。你找出和他同时代的历史学家是谁吗?”

“一个都没有。”

“根本没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您说的那种。有一些属于和理查同一时期的作家,不过他们都在理查死后才写。他们都支持都铎王朝。这就把他们排除在外了。一名和他同时代的修道士用拉丁文写了一本编年史,不过我还没能拿到书。然而我发现了一件事情:《理查三世本纪》的作者名为托马斯·莫尔,并不是因为莫尔撰写了它,而是因为在他的文献中发现了这些手抄本。那是未完稿的传记副本,而以完稿的形式出现在其他地方。”

“很好!”格兰特饶有兴致地斟酌道,“你的意思是说,摩尔拥有的是手抄本的副本?”

“是这样。手抄本,他大约三十五岁时抄写的。印刷术普及前,当时抄一本书的副本是常事。”

“原来是这样。如此说来,如果资料像以前一样源自莫顿,这份手抄本就很可能出自莫顿之手。”

“没错。”

“那肯定会导致——缺乏识别力。像莫顿那样的野心家背地里造谣一点儿也不会脸红。你知道莫顿吗?”

“不知道。”

“他早先是一名律师,后来成为教会人士,是记录在案的、监管好几个教堂的神职人员。他选择支持兰开斯特一方,并一直为其效劳,直到爱德华四世已明显稳操胜券。他才向约克一方讲和,而爱德华让他当上了伊利主教。而且天晓得他下辖多少个教区。不过理查继位后,他最先支持伍德维尔家族,后来又支持亨利·都铎,最后作为亨利七世的大主教,戴上了红衣主教的主教帽——”

“等一下!”小伙子开心地说,“我当然知道莫顿。他是‘莫顿之叉’的那个莫顿。”

“一个人生活简朴,则说明他有大量的积蓄,因此要拿出一部分钱财向国王进贡;一个人生活奢华,则说明他必然收入优厚,因此也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财向国王进贡。(3)”

“没错。就是这个莫顿。他是亨利七世最出色的夹钱的夹子。并且我刚想到一个他憎恨理查的理由。早在男孩们遇害前,莫顿就对他恨之入骨了。”

“什么事?”

“爱德华从路易十一那里收受了大笔的贿赂,而不光彩地与法国媾和(4)。理查为此义愤填膺——这真是一件可耻的事——而洗手不干了,包括拒绝了一大笔现金补偿。可莫顿却极力支持双方的交易和兑现。实际上,他还从路易那里领年金,一笔不菲的年金,一年两千克朗。我想理查的评论直言不讳,好听不到哪里去,即便是对携带上等的黄金追着让他收的人。”

“是这样。我想不会。”

“与随和的爱德华相比,在固守道德观念的理查的手下当差,莫顿自然不会得宠。因此即便没有谋杀,他也会站在伍德维尔一方。”

“关于谋杀——”小伙子顿了一下,说道。

“什么事?”

“关于谋杀,谋杀那两个男孩——真奇怪,没人谈论过吗?”

“你说清楚点儿,没人谈论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