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恶魔条约(第3/3页)

但是,里查特还是有些当真地问:“这么说来,剧院里的这个魔鬼究竟想要什么呢?”

波里尼到自己的办公室,取出一份责任规章副本。卷首写着:

歌剧院的行政当局必须时刻确保国家音乐学院的演出水准,并要将其成为名符其实的一流歌剧舞台。

结尾处是第九十八条:

现在所拥有的特权可以在如下情况下取消:

1.如果执行方违犯规章中的条款;以下则是诸如此类的详细规定。

波里尼说这份副本与他们手里的那份是完全相同的,都是用黑色墨水书写的。

但是,蒙夏曼和里查特都发现了一个问题:在这份副本全文最后面的部分,有一段用红色墨水写的条款。字迹很扭曲、古怪,看上去很像是还不会写字的小孩用火柴头写的。这一小段文字与前面第九十八条离得很近。它的原文是这样的:

5.假如剧院经理故意拖延支付对方的月薪超过十五天,目前暂定为二万法郎。(年薪为二十四万法郎)

波里尼用手指了指这一条,它的确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只有这些吗?”里查特依旧很冷静地问。

“当然不只这些。”波里尼回答。

然后他又翻了翻责任规章,念道:

第六十三条:舞台前方贵宾席右区的第一号座位,无论是什么表演,都要给国家元首留着;

一楼第二十号包厢、二楼第三十号包厢于每周一、三、五,都要留给内阁官员;

三楼第二十七号包厢,每晚要提供给塞纳省政府以及警署人员使用。

然后,波里尼又指了指一行用红墨水后添上去的细则。

二楼第五号包厢,不管什么演出,都只属于幽灵专用。

到此,蒙夏曼和里查特站起身来,热切地握住了两位前辈的手,他们认为这两个人竟然能想出这么有意思的玩笑。很明显,法国人的幽默感永远都不会消失。里查特甚至还认为再补充一句,这个笑话才完美。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德比恩和波里尼要早早地辞职,遇到这种刻薄的魔鬼,真是要命。

“的确,”波里尼紧皱着眉头说,“二十四万法郎可不是个小数目,你们算过吗?将二楼第五号包厢无偿提供给一个魔鬼使用,我们一年会损失多少钱?然而我们还必须倒赔一部分预订费。这真是太可怕了!我们又不是专门侍候他的!所以我们选择一走了之!”

“说得很对,波里尼,”德比恩重复道,“我们宁愿放弃这份工作!”

说完,他便站起身来。

里查特说:“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我感觉你们似乎很歉疚这个魔鬼。如果要是我遇上了这种讨厌的东西,一定会把他逮起来……”

“逮?到哪儿去逮?”两个前任经理异口同声地大喊,“我们连他的影子都没见过!”

“可以在他到包厢里去的时候啊!”

“但是我们也从来没有看见他进过包厢。”

“既然这样,就把包厢租出去算了。”

“你是说把剧院属于魔鬼的包厢租出去?哼!随你们的便吧!”

就这样,四人一起走出了经理办公室。蒙夏曼和里查特相互看了看,开怀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