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5页)

这样讲完之后,小个子绅士并未就此离开“战场”。相反,他站在那桌人面前,就像一位面对着不停开火的敌人仍旧坚守阵地的自由斗士,抬头挺胸,两脚合拢,鞋子锃亮,报纸整齐地放置一旁。三个壮汉盯着他,一脸狐疑,那个被惹恼的妇女则盯着她丈夫。

“亲爱的,”她咕哝道,“做点什么!”

做什么?如果他们做了些什么,那我要做些什么吗?很明显,那三个来自里基的大汉是老运动员。他们穿的运动夹克上的饰章散发出运动队标志的光芒,不难猜出他们曾是警察橄榄球队的一员。如果他们狠揍小个子绅士一顿,我这样一个棕色皮肤的无辜旁观者又能做些什么呢?只会让自己被打得更狠,还会被警察以违反《反恐怖法》的罪名逮捕,对吧?

结果,那三个男的什么也没做。他们并未猛扁小个子绅士,然后把他扔到街上,随后把我也扔出去,都没有。相反,他们看了看自己强壮有力的双手,大声讨论起来,一致认定那个可怜的家伙明显有问题。他们认为他精神失常,对公众是个威胁。其中一人还建议打电话叫救护车过来。

至于那个小个子绅士,他回到自己那张桌子,留下一张面值二十英镑的钞票,对着侧厅很威严地叫了一声“祝你们晚安,先生”,但对我什么也没表示,便大踏步走到街上。他个儿不高,但此刻在我看来却像巨人一样。我一直坐在原处,假装在看《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心中把自己和他作了对比:一个敢在老虎身上掐一把;一个一边说着“是的,亲爱的,我完全理解”,一边却把酒焖仔鸡倒进垃圾处理器。

我记得第二个征兆出现在此后一天,即周二晚上。那晚我在“聊天室”里完成四小时保家卫国的工作量之后才返回巴特西。途中我做出了连自己也吃惊的举动:我居然提前三站就跳下了还没停稳的公交车,全速奔跑起来。从逻辑上讲,我本应穿过邻近威尔士王子大道的那座公园,但我转身跑向我刚刚经过的那座通往切尔西的大桥。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是啊,我是很冲动,但是什么使我冲动呢?当时正是上下班车流的最高峰。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这段时间,我很讨厌在那些缓慢前行的车辆旁边步行,因为我不喜欢车里的人那样看我。当时我穿着我那双最好的加拿大街鞋,鞋孔与鞋跟都嵌着皮,后半侧是用橡胶做的。我拼命地奔跑,身体前倾。如果你有跟我一样的肤色、一样的体格、一样的年龄,也一样带着一个公文包,那你不难想像当时的情景。我在患了炸弹恐惧症的伦敦疯狂地全速飞奔,目光直直地看着前方,不向任何人求救,也不急匆匆地闯入人群当中。显然,这样的奔跑在一天的任何时候都是疯狂的,在上下班高峰期就更是神经错乱了。

我需要运动吗?我不需要。佩内洛普有私人教练,而我则会绕着公园晨跑。我之所以沿着熙熙攘攘的人行道狂奔,穿过大桥,是因为我刚才从公交车接近顶部的高度看到了一个吓呆了的小孩。我大概只能为自己找到这个理由了。他六七岁,正困在河流与道路之间的花岗岩石壁当中。他的脚踝抵住石壁,双臂伸展开来,他的头歪向一旁,不敢往上看或往下看。在他下方,车流不停地飞驰而过。在他上方,有一道狭窄的挡墙,那可能是专为年纪大一些的想出风头的坏小孩设计的。现在挡墙上就有两个坏小孩,边跳边笑他,嘘他,说有胆子就上来。但他上不去,他怕车流,更恐高。他知道,即使他设法爬到挡墙的另一端,他也会从六十英尺高的半空中掉下来,掉到牵道上,或掉到河里。他既恐高,也不会游泳。这正是我拼命狂奔的原因,我觉得这么做值得。

当我跑到那里,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了。但我看到了什么?没有小孩,不管是吓呆了的还是欢蹦乱跳的,都没有。而且那里的地形也变了,没有花岗岩护墙。护墙的一边没有让人看得头晕的人流与车流,另一边也没有水流湍急的泰晤士河。在大桥中间的警察值勤处,一个面容和蔼的女警正在指挥交通。

“不要跟我说话,亲爱的。”她一边打着旗语一边说。

“你刚才看见三个小孩在这里玩耍吗?他们可能死了。”

“我这里没看见,亲爱的。”

“但我看见他们了,我发誓我看见了。有一个较小的孩子困在石壁上。”

“你再烦我一分钟,我就带你到局子报到,亲爱的。现在请你开路。”

于是我就离开了。我转身走过了大桥。我从一开始就不该过这座大桥的。一整个晚上我边等佩内洛普回家,边想着那个进了虚幻地狱里的吓呆的小孩。第二天早晨,我生怕吵醒佩内洛普,便蹑手蹑脚地走到盥洗室。直到这时,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小孩依然困扰着我。那天白天在为一家荷兰钻石财团做口译时,我把有关那小孩的事锁进我大脑深处,那里还藏有许多我自己也不知道的事。到了晚上,那小孩依然出现在我脑海里,他双臂伸展,手指使劲地攀附在花岗岩石壁上。次日清晨,北伦敦地区医院紧急召我,七点四十五分我出现在那里的热带病病房里,为一名看不出年纪的垂死非洲人作口译。那人只讲母语金亚旺达语,拒绝使用其他任何语言,所以别人一个字都听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