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5页)

“我知道你想干吗,弗雷德,我能理解。”助理特派员用同情的口气对他说。因为他完全明白德尔瑞这项请求背后的含义。

还是孩子的时候,生长在布鲁克林区的德尔瑞就一心想成为一名警察。不管是哪一种警察,他都愿意把每天的二十四小时完全投入。然而,在加入联邦调查局后不久,他发现自己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卧底。

德尔瑞和托比·杜立德搭档——后者既是他的好帮手,也是他的护卫天使。这些年来,经由他们的情报被送进监牢的犯人多得简直数不清,全部刑期加在一起已接近一千年。(他有一次和搭档开玩笑说:“托比,他们应该称呼我们‘千年小组’。”)德尔瑞的成功来自于他的绰号:变色龙。在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里,他可以刚在哈莱姆区破败的贫民窟里扮演完一个白痴无脑的傻蛋,转眼又以海地来的权贵人物的身份,出现在巴拿马人的聚会上,胸前斜佩着完美得无可挑剔的红色缎带,一口地道的海地口音。他们两人经常被借调给烟酒枪械局和药品管制局,偶尔纽约市警察局也会请他们帮忙。他们的特长是缉查毒品和枪械,虽然他们很少直接介入货物的交易买卖。

讽刺的是,从事卧底工作的人表现得越出色,退休得越早。消息一传开,那些黑帮老大、那些值得长期追踪的罪犯,立刻就变得像狐狸一样难以对付。多里托和德尔瑞发现他们在这一行里的实战机会越来越少,而更多的是做一些信息分析工作,或其他卧底的中间人。然而,这不是德尔瑞感兴趣的选择,只有走上街头才能让他感到兴奋激动。他仍然是局里最经常外出办案的探员。但他从来没有动过申请调动的念头。

直到两年前——纽约一个温暖的四月早晨,德尔瑞正打算离开办公室,赶往勒瓜迪亚机场搭乘飞机,却接到调查局副局长从华盛顿打来的电话。FBI是个等级制度森严的机构,德尔瑞一时搞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大人物会亲自打电话找他,直到他听见副局长以沉郁的语调告诉他:托比·杜立德和一名来自曼哈顿的助理检察官,那天早晨已经先期抵达俄克拉何马的联邦政府大楼一层,准备出席一场在那里举行的法院听证会,而那里也正是德尔瑞正要赶往的地方【注】。

【注】: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九日,俄克拉何马城联邦政府大楼遭到恐怖分子汽车炸弹的攻击,当场死亡一百六十八人,当时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恐怖事件。

第二天,他们的尸体就被运送回纽约。

也就在同一天,德尔瑞填写了生平第一份调职申请书,要求调到局里的反恐部门。

在弗雷德·德尔瑞眼里,炸弹是罪中之罪。在没人看到的时候,他总爱阅读政治和哲学类书籍。他相信美国人的本质是充满贪婪和欲望的,从华尔街到国会山,这种品质无处不在,它是激励美国人不断进取的动力源泉。如果有人为此而逾越了法律的界限,德尔瑞会毫不犹豫地将他们绳之以法,但他这么做完全不是出自个人仇恨。可那些为了个人信仰而滥杀无辜的暴徒——妈的,他们甚至连还搞不清该信仰什么的小孩都杀——天啊,简直就是插在这个国家心脏里的一把利剑。在托比的葬礼结束后,坐在他位于布鲁克林区空荡荡的两室公寓里,德尔瑞暗下决心,这就是他应该全力投入消灭的那种犯罪。

但不幸的是,变色龙的声誉阻碍了他愿望的实现。局里最好的卧底警探如今已成为他们最好的情报分析员,掌控着整个东岸所有的卧底特工和消息来源,他的上司不愿意让他调到局里相对而言比较冷清的反恐部门。德尔瑞已经成为一个小小的传奇人物,局里最近取得的一些重大成果都离不开他个人的贡献,所以尽管上级感到相当抱歉,他的调职申请还是被驳回了。

助理特派员很清楚这段历史,他真诚地说:“我很想帮上忙,弗雷德,但实在抱歉。”

然而,这些话在德尔瑞听来,就好像岩石上的缝隙又裂大了一些。于是这只变色龙使出他最拿手的手段,两眼直勾勾地盯住他的老板。他真希望自己的那颗假金牙还在。街头出身的德尔瑞具有一种混杂着坚韧的男子气概和混账的无赖作风的眼神,任何在街头混过的人都能从这种眼神中准确无误地读出一个信息:我为你做过事,现在是该你回报的时候了。

终于,这个惯会巴结的助理特派员吞吞吐吐地说:“可是,我们还需要一些东西。”

“一些东西?”

“一个吊钩,”助理特派员说,“我们缺少一个吊钩。”

他的意思是,一个把案子从纽约市警察局手中接收过来的理由。

政治,政治,又是他妈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