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足迹(第3/6页)

其实方木也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有些话似乎也不必说,然而他就是想给她打电话,即便只是询问案件进展,即便米楠的态度一次比一次冷淡。

这不是方木喜欢的状态。在廖亚凡重新出现之前,生活波澜不惊,按部就班,即使有案子,也可以公事公办。然而,现在一切都改变了。相对于家里让人头疼的廖亚凡,方木宁愿自己一直呆在公安厅——杀人犯比廖亚凡好对付多了。

一大早,方木就去了宽城分局。边和相熟的同事打招呼,边信步爬上四楼。刚转入走廊,忽然想到足迹室就在四楼,方木想了想,下了一层楼,去了物证室。

物证室的值班员还在打哈欠,方木递过条子,要查验第47中学杀人案的物证。值班员翻翻记录册,忽然睁大了眼睛。

“来晚了,已经被人提走了。”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方木推门进去,看到杨学武双手扶在台面上,凝视着面前摊开的东西,一动不动。见到方木进来,他定定地看了方木几秒钟,似乎还没有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这么早?”方木看看那些封在物证袋里的习题集、保险箱、纸张和钢笔,上面的血迹已经变成了黑褐色。颜色诡异的数字和字母看起来就像催命的符咒。

杨学武没有说话,只是指指旁边的烟盒,示意方木自己拿烟抽。

方木没客气,抽出一支烟,点燃,静静地看着杨学武。

“你说……”杨学武把几乎燃尽的香烟凑到嘴边,“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方木笑了笑:“就像那些网民说的——大侠。”

杨学武哼了一声:“他如果是大侠,那我们是什么——鹰犬?”

“开个玩笑。”杨学武没接茬,让方木有些许尴尬。他站起来,用手拨弄着那些物证袋。

“最近不忙么?怎么还有心思跟这个案子?”

“都是些简单的案子,没意思。”杨学武站直身体,大幅度地活动着腰背,“还是这个比较有挑战性。”

的确,本案的作案动机为报复无疑,但和一般的报复杀人仍有明显的区别。从以往的命案侦查经验来看,凡属报复杀人的,往往还有“额外”的行为伴随,例如对死者尸体的侮辱(如曝尸、切割性器官)、过度损毁(无意义的破坏尸体、分尸)或者殃及家人等等。而本案则带有鲜明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意味。

据调查,于光的书桌在他的房间南侧窗下。当晚,他一边拼命做数学题,一边看着窗外的天色渐渐明亮。面对尚余大半本的习题集,于光的绝望可想而知。也许,他曾暗自祈祷再多一点时间,祈祷今天的太阳永远不要升起。这种对“时间”的渴望,被凶手完完全全地移植在魏明军身上。

相同的夜晚,相同的任务,相同的结局。

凶手的意图是,让死者感受到和于光一样的焦虑和恐惧,所以他才会冒险布置下那么复杂的杀人现场。

那么,跪趴在教室里,蘸着自己的血拼命解题的魏明军,当时在想些什么呢?

计算。答案。密码。手机。还有越流越缓慢的血和越来越无力的手。

也许,他会在那绝望的几个小时里,想到那个可怜的孩子?

他会不会想,如果我当时对那个孩子好一点,此刻就不用和自己的生命赛跑?

悔恨。

凶手的最终目的也许并不是杀死魏明军,而是让他受到折磨,而这种折磨并不是针对魏明军的肉体,而是他的精神。

看上去,凶手应该是于光的至亲,至少也是因为他的死而对魏明军产生切齿痛恨的人。然而,现有证据显示,凶手与于光的社会关系毫无交叉,甚至可能素不相识。

可是,有谁会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甘冒风险去杀人呢?

“也许……”杨学武摸着下巴,“是一个和于光有过相同经历的人?”

“那嫌疑人的范围可太大了。”方木不由得苦笑,“任何一个经历过学生时代的人,都不可能没挨过老师的教训。再说,凶手应该是一个成年人,否则,也不会有那么缜密的心思。”

“也许是学生时代的伤痛让他对于光的遭遇感同身受,进而去杀人呢。”

“不太可能。”方木摇摇头,“实事求是地说,魏明军对于光的责罚虽然过分,但是还不至于酿成自杀这样的结果。于光至少要为之负上一半的责任。被罚写作业——为这么点事就冲动到去杀人,哪会有心思去布置那么复杂的现场,还把痕迹都清除得干干净净。”

“那他是为了什么?”杨学武有些不服气。

方木无语。的确,“报复”只是这起杀人案的表象,凶手心中肯定还有不为人知的动机。如果是那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