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3/3页)

除此之外,他真的需要借这个机会放松一下,沃森似乎也很高兴能摆脱他一阵子。

“如果没什么其他事儿的话,这倒能让咱们俩各自清静一阵子。”

高级警官沃森是阿伯丁人,他有个外号叫“农民沃森”,爱丁堡所有官阶比他低的下属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可是有一天,雷布思麦芽酒喝得有点多,在沃森本人面前直接把他的这个外号叫了出来。自从那天开始,雷布思就发现委任给自己的那些劳神费力的琐事儿、文案工作、站岗,还有要参加的培训课比原来多了。

那些培训课!沃森倒真有些幽默感。最近的一次名为“高级警官管理”的课程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灾难——全都是些心理学知识,还有如何友善地对待初级警官,如何让他们参与到其中来,如何激励他们,如何让他们感到自己与案件相关。回到警局雷布思倒真是试着去鼓励他们,让他们参与到案件中来,感到与案件紧密相关,不过仅一天而已。那一天结束的时候,一位警员笑着冲着雷布思的后背拍了一掌。

“约翰,今天活儿真是够累的啊,可是我挺享受的。”

“你他妈的把手从我背上拿开,”雷布思咆哮,“还有,别叫我约翰。”

警员嘴巴张开,“但是你说过……”他刚要说什么,但是话没说完。短暂的假期已经结束,雷布思尝试着当管理者。他感到疲倦,诅咒这该死的管理。

雷布思停了下来,站在通往地铁的楼梯上,放下他的行李箱和公文包,拉开了运动包的拉链,翻出晶体管收音机。他把收音机打开,一只手把收音机贴在耳朵上,另一只手调着台。终于,他找到了新闻公告台,他听着,其他的路人匆匆而过,有一些盯着他看,但是大部分并没留意他的举动。最后,他终于听到自己一直等着的新闻,然后关上收音机,将它扔回运动包里。现在,他解开公文包的两个搭扣,把伦敦大全翻了出来。他翻着写满街名的一页又一页,才想起来伦敦是个多么大的城市。城市大,人口又多。一千万吧,有没有?人口是苏格兰的两倍?真难想象啊,一千万个灵魂。

“一千万零一个。”雷布思自言自语,终于找到了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名字。

[1]1英尺≈30厘米。

[2]橄榄球比赛中最古老著名的赛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