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跟踪追击(第2/5页)

贵久子识破了熊耳设下的圈套。他为了证实自己的怀疑,一定要在分葬骨灰后,掘开影山的坟墓,验证头盔是否还在。

贵久子想亲眼查证一下现场,但不能向熊耳打听何时掘墓,但估计最可能的是在真柄分葬骨灰后回到东京时。在真柄和遗族还在那里的期间,是不会掘墓的。

贵久子打听到真柄准备回东京的日期,请了假,有意与他错开,到山里走一趟。这是一次痛苦的休假,凄惨的旅行。

但是贵久子鼓励自己,如果查明真柄的确是清白无辜的,自己面前可能就会展开一条新的人生之路。

熊耳从上村茂助那里得知真柄他们已搞完分葬骨灰,踏上了归途,不禁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他们在回去的路上,来到署里致谢。一般来说,遇难者和他们的家属在事件之后都对当时帮助他们的人敬而远之。遇难者生还之时,都把援救者奉为救命恩人,千恩万谢。但在这之后,便觉得援救者知道自己的丑事,不愿再接近了。遇难救援队冒着生命危险援救素不相识者,可事后却为救下来的人所畏惧,真不是一件好差事。而且,舍命相救的报酬与打短工一样,只发给日薪,装备和食物还得自备。业余的队员们都是请假来干这一工作的。

没有高度的使命感,是干不了这一行的。

真柄不愧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登山家,懂得山里的礼仪。

“当时多蒙关照。”

和母亲一起施礼时,他看来毫无愧色。为了悼念朋友之死,特意请假陪伴遗族同来,倒象是一个重友情的登山伙伴。

“分葬骨灰还顺利吧?”

“啊,多蒙关照,选择了面对K岳很好的一块墓地;想必死者也会高兴的。”

“真不知该怎样感谢才好。”真柄和母亲相继说道。

“这次不登山吗?”

熊耳的目光又移到穿着西服的真柄身上。

这时正是登山的最好季令。象真柄这样的登山迷,在这种季节仅仅为了分葬骨灰来到山里,使熊耳感到有些奇怪。

“啊,假期很短,而且,失去影山,目前也没有登山的兴致。因为我们总是一起登的。”

真柄无力地垂下了肩膀。这是由于失去了唯一的结组伙伴,诚挚地流露出登山者的悲伤呢?还是在演戏呢?熊耳以警官冷酷的目光观察着。

不过,马上就会弄个水落石出的。如果证实他是清白无辜的,自己无论如何要向这个重友情的登山家深深地道歉,但如果并非如此的话……

虽然熊耳一再推辞,他们还是硬塞给他一些土特产致谢,然后告辞了。熊耳勉强收下了这些还不属于非法礼品的东西,以打发他们尽快回去。

他们回去并不意味着立刻就可以开始行动,但熊耳早已坐不住了。

头盔的实验具有科学价值,但推断真柄是嫌疑犯,却有着熊耳浓厚的主观色彩。请求准许发掘别人的坟墓,必须具备这样的条件:“确有可以认为嫌疑犯犯罪的事实存在”;“搜查嫌疑犯以外的人身、物品、住所及其他地点时,要在足以确认有需没收的物品存在情况下方可进行”。目前是否已经具备这些条件,还大有疑问。

与逮捕条件“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为犯罪”相比,前一个条件通常是只要有几分嫌疑就可执行。因此,倒不是说没有一点可能性。但后一个条件“足以确认有需要没收的品存在”就困难了。本案是要核实“足以确认物品不存在”,这就需要警官提供有关材料。

可并没有这种材料。所有的一切都是熊耳从头盔上推论出来的。而关键的头盔又被埋入土中。以证实头盔不在地下为理由请求批准,是十分困难的。

唯一可称为材料的东西,是制造商提供的头盔的实验报告。法官能否认定此报告同本案的犯罪事实有关,也依然是个问号。

对署长转呈地方法院的请求发给搜查证的报告,熊耳并没抱多大希望。

要使法官信服,材料毕竟是太少了。如果法院驳回申请报告,那么即使没有搜查证,熊耳也决意要强行搜查。

幸运的是搜查证发下来了。熊耳喜出望外。搜查证的有效期是自颁发之日起一周以内。

由于恰逢登山旺季,再加上又是掘人之墓,搜查证规定要在夜间执行,尽可能避人耳目。在发证批准表上也强调了这条意见。

根据天气预报,行动日期定在真柄他们返回东京五日之后。

就在这前一天,一个不速之客找到了熊耳。这一段时间熊耳没有干他救援遇难者的本行。

他正在署里听救援队代理队长汇报各种情况时,传达室告诉他有客找。听到来访者的名字,他吃惊地睁圆了眼睛。

“汤浅贵久子?到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