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朋友们,魔鬼是我们的痛苦之源,他用触碰和爱抚传播痛苦,他的拥抱剧毒无比。谁不曾听到过:一个男人会因痛苦而失声大哭,并咒骂他所信奉的上帝……一个女人会在分娩时,用呻吟和尖叫声轰炸她腹中孩儿的耳朵……而我们慈爱的父母亲会因痛苦而化身为食人恶魔,孩子会不再祷告,好人会偏离善道。人间变成了地狱,它让人们体会被活焚的滋味……而医生!我们知道他们的手段有多厉害,他们的治疗反而会使你加倍痛苦……当我们十分虚弱时,智力也会随之下降,根本无法将这群强盗从我们的房子里赶出。死亡便成了一种甜蜜的解脱。现在,我想让你们思考一个问题:想想你可能体会到的最极致的痛苦。在某个白天或某个晚上,你的牙齿、腹部、脑袋、腿部……你身上某个部位剧痛无比。你被火烧伤了,你坠马了,又或是你正在饱受某种病痛的折磨。记住,这种情况下,不管是谁都宁愿和世上最悲惨的那个人互换身份,只求能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享受一分钟甚至哪怕是半分钟的平静。

“没错,我不妨告诉你一个事实:痛苦会再次向你袭来,而且它的威力会比之前增强十倍。如果你是蜡烛,那它就是折磨你的火焰。痛苦以你为食!但如果当时你身边能有一种廉价但治疗效果极佳的药物呢?朋友们,好好思考一下,这样的恩赐难道还不值得你付出一点儿……”格默说到这儿就停了下来,把时间留给听完这番言论的人们。他今天的演说十分成功,吸引了一大群听众。有五十来人挤在这片混浊的空气中,其中还能闻到青草和酒的味道。格默仿佛听到了钱流进自己口袋的声音。

这番言论詹姆斯已经听过十几次了,他侧过身子,以便能更清楚地看一看这些听众。他等会儿还要在他们面前表演一场好戏。农夫都穿着呢绒衣,热得像牛一样直喘粗气;学徒们穿着麻纱面料的衣服,他们“如饥似渴地”四处找乐子,并把这些“快乐”的记忆留在脑海里,在一周又一周漫长而乏味的时光里反复“回味”。

集会上的女人都穿着长袍,戴着亚麻帽。她们双手粗糙,其中一些正与其身穿皮马甲的男朋友双手相握。他认出了两张在其他集会上碰见过的熟面孔,他们都是专业的艺人。其中有一个是走钢丝的表演者,另一个专门卖治疗枪伤、淋病和牙痛的符咒。等会儿他们自然也会认得他,但这不算什么麻烦事。艺人之间有条不成文的协定:一个受欢迎的新节目不是一种威胁而是一笔财富。观众越多,气氛就越热烈,钱袋子也就系得越松。

詹姆斯身旁的女人悄悄戳了戳他的肋骨,她的意思是:“不要乱动,免得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个女人名叫格蕾丝·博伊兰,她年轻时是一名妓女,现在仍会接待一些有恋母情结的嫖客。格默说她长得不错——她的脸就是她最完美的伪装。他们在迪韦奇斯时也雇过一个妓女来扮演詹姆斯的母亲,但她挥手痛哭时的模样就像一个乡野版的提丝柏[1],从而引起了哄堂大笑,他们的“表演”也差点儿穿帮了。但格蕾丝的演技没有那么夸张,而且她只要举止得体便可取得人们的信任。最妙的是,人们很快就会淡忘她。

格默把放在袖口的手帕拿出来,擦汗似地擦了擦额头。他身着一件上等的黑色外套,看上去既像牧师又像医生。不过他是真的在流汗:这里太热了,围观的群众也多,而且五十来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上。骗局很逼真,在市场里这样的骗局非常残酷,却也十分盛行。这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格默就以此为豪。他小时候住在英格兰某个难以启齿的社区里,自那时起,成为马利·格默便是他唯一的梦想。这些年,通过他的不懈努力和一双能看透别人弱点的双眼,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想象着自己穿金戴银的日子。但偶尔他也会感到愁闷,在那些阴雨天,他会回头望望身后那群野心勃勃的小狼,只是看上几眼他便觉得不寒而栗。

“朋友们,我是一位信奉基督的文雅绅士。今天,我正是以这样一个身份与你们碰面,我追求的不是个人利益。”他停了下来,如他所料,有五六个人发出了嘲弄声。他闭上眼睛,仿佛早已习惯了被人误解,“而我追求的个人利益莫过于将圣战坚持到底。因为倘若魔鬼是传播痛苦的元凶,那么与痛苦为敌便是与天使并肩作战。”

格默身后放着一个铁盒。他打开盒子,从中取出一个装着暗褐色液体的瓶子。在他接下来的“演讲”中,他的双手始终紧握着这个瓶子,并将其举在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