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勋哥,爽吗

凌晨四点,给宝宝喂完奶,陆卓勋才睡下,早上七点,又在生物钟的作用下准时醒来。

持续的睡眠缺失让他头脑略微混沌,思维敏捷程度在下降,这是陆卓勋绝对不能忍受的。

他合上电脑,换好训练服,向专用训练室走去。

随行的保镖正在大李带领下进行日常训练,见到陆卓勋,一个个纷纷停下手上的动作,和他打招呼。

“陆总!”

“陆总早!”

“陆总早!”

......

陆卓勋朝众人微一点头,走到场地中央,左右晃动脖颈,有些僵硬的颈椎发出咔咔的声响,他蹙着眉头,朝保镖们勾勾手指,“一起来。”

众保镖互相看看,老板最近不痛快,这场肯定是硬仗,他们不敢怠慢,嗷嗷喊着冲了上去。

陆卓勋身高一米九几,两条长腿简直长的没边,没等保镖近前,就把人踹飞了,单论武力身手,大李也打不过他,今天更好似吃了枪药一样。

几个回合下来,龙精虎猛的保镖团小伙子们趴在地上龇牙咧嘴,他们无一不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履历和能力皆是一流,除了日常保护老板,确保不让陌生人碰到他外,另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当陪练。

对保镖打不过雇主这件事,小伙子们早就习以为常。

剧烈运动使身体的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加快,运动后产生的多巴胺让大脑兴奋起来,疲惫一扫而空。

陆卓勋满身是汗,站在原地长长呼出一口气,因为温焓憋出的郁气也跟着出去不少。

这才是他能接受的状态。

洗完澡,他从训练室出来,就听见前面护士站叽叽喳喳一片,果然是沈临那货,他坐在一堆值班护士中间,嘻嘻哈哈的,嘴像抹了蜜,陆卓勋想装不认识他。

沈临咽下瓣橘子,赶紧站起来,“看我勋哥!容光焕发!”

陆卓勋没理他,径直往前走。

沈临狗腿的跟在后面,贼眉鼠眼的上下瞄,陆卓勋瞥了他一眼。

沈临不见外的道:“咱俩的关系谁不知道,护士姐姐们不拿我当外人。”

他俩上初中就认识,陆卓勋虽然留学回来,骨子里仍是传统的,他爱豪车,爱名表,爱顶级的美酒,对自己要求高,对另一半的要求也高。

可能是洁癖的原因,陆卓勋对感情同样有洁癖,又不喜欢陌生人碰他,这么多年身边连个人都没有,如果护士姐姐说的是真的,那可谓老树开花头一回。

好奇心促使沈临在作死的边缘试探,“勋哥,是不是真的?”

沈临个头一米八七,陆卓勋是少数能俯视他的人,此时正瞪着卡姿兰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仰脸看他勋哥,眼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咔吧!

那是掰手指关节的响声,也是陆卓勋要打人的前兆。

沈临抱头鼠窜到一边,“勋哥,你不能打我!过年打人不吉利!”

陆卓勋皮笑肉不笑,“大过年让你挂点彩,鸿运当头。”

沈临一把抱住他,“哥!你不能打我。”

他举起手里的饭盒,“我妈中午特意烧的,我一口都没吃呢,先给你送来了。”

陆卓勋疑惑的看他,“阿姨说我今天不能打你?”

沈临头摇的拨浪鼓一样,“我妈说了,勋哥打我一定是有道理的,但是勋哥,你要是因为哥们儿关心你私生活就打我,这个理由不充分,我不服!”

陆卓勋脑仁直突突,不知道第多少次后悔,他当初为什么要遇见这么个玩意儿!

沈临搬出他母亲,陆卓勋的怒气值瞬间降低一半。

从初中开始,陆卓勋就和他同班,那时候的沈临叛逆,染头发,逃课,打架惹事,成绩常年吊车尾,再加上家世又好,一天到晚谁也看不上,极其嚣张,当然看不惯他的人也多。

有天放学,陆卓勋正好碰见沈临被几个高中部的混混围着,他本来没想管,坏就坏在那些混混连陆卓勋也骂了,像他这样回回年级第一,长得帅,又有钱的好学生,在那些混混眼里就是原罪。

陆卓勋从小练习搏击和散打,几下把混混们打的哭爹喊娘,他拍拍手要走,鼻青脸肿的沈临却一把抱住他,“陆卓勋,勋哥,你别走!求你和我回家吧!”

陆卓勋冷着脸踢开他,怀疑这小子脑子被打坏了。

沈临吸吸鼻子,“我身上挂了彩,那些人要是告我的黑状,说我聚众打架,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我爸非打死我不可!”

陆卓勋没理他,沈临就一瘸一拐的跟在后面求,那样子马上就要掉金豆子了,陆卓勋看了他一眼又一眼,到底和沈临一起回去了。

还没进别墅大门,沈临就嚷嚷开了,“爸!妈!这是我的好朋友,陆卓勋!我勋哥!”

他把“陆卓勋”三个字咬的特别重,生怕他爸妈没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