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沈逸辰的艰难(第2/2页)

何主簿回道:“大人,我们临安县的情况摆在这里,如果想要弄到救灾的钱款,这是唯一的办法了。”

文书的内容不少,可是总结出来就是几句话,买卖土地、授予功名和减免商税。

遭灾是百姓遭灾,那些大户家有余财,百姓吃不饱饭,正是他们大肆收购土地的好时候,现在可以以极低价格将灾民手中的土地买过来,然后将那些自耕农变成佃户,在进行借贷,从此以后,这些百姓就会一代代的还债,成为大户的奴隶,被他们吃的渣滓都不剩,甚至子孙后代都在还账。

大赵国朝廷对农民土地买卖有着严格规定,尤其是口粮田,是不允许随意买卖的,这是保命的东西。

除非有知县老爷的亲笔签押,盖了县令的公章才能生效。

他们要的就是沈逸辰的签字。

如果沈逸辰签字盖章,以后被州府查到,这些土地买卖也必须生效,不过他沈逸辰很可能会被追责。

这已经是在给沈逸辰挖坑,架在火上烤了。

至于授予功名,那更是荒谬至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