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形色、尊严(第3/3页)

斗笠,蓑衣。

是的,又一个戴着斗笠,身穿蓑衣的男人站在了擂台上。江湖中人都知道,刀无名,剑无名简直就如同两兄弟,都以出手速度快闻名,着装一样,古怪另类,走在路上还以为是渔翁,或者是山林猎户的非江湖中人。因为那身打扮,实在太土,太穷酸。但这样一个人,却有惊人的快剑,比武大会至今,剑无名也是一招战胜所有敌人,打入百强的人。跟刀无名一样,尤其耀眼。

"剑无名--江湖第二快剑!一定要一招制胜啊!"

剑无名的拥护者当然不比刀无名少,尽管他曾经败给依韵,但江湖录上揭晓的那一战情况看来,他更像是败在剑太差,所以,许多江湖中人都认为,剑无名的出手速度未必比正义传说慢,只是功力不如,武器不如,实际属性可使用值不如。最多,比正义传说的剑略慢了那么一些而已。

因为如此,剑无名早就得了个江湖第二快剑的名头。

剑无名的对手压力很大,因为这个人用的也是剑。不巧的,还是正义联盟十六追魂之一,人称快剑追魂的剑追魂必夺命。快剑遇上快剑,当然是压力巨大的事情,快剑输给别的剑造成的自信、声望打击,远远没有输给另一把快剑来的严重。剑追魂必夺命是正义联盟十六追魂之一,他的名字有些嚣张,但过去没有败绩的经历总算没有给名字带来污点,他也不希望为自己的名字抹上污点。

所以,当他走上擂台的时候,在许多人期待着一场快剑之间的对决开始的时候,他高举右手,说了一句话。

"除了出手速度,我没有任何方面比得上你,没有打的必要,我认输。"